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拆迁安置 > 土地出让后政府什么情况可以收回

土地出让后政府什么情况可以收回

2018-11-23拆迁安置收听量1764举报

语音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阮成霖

阮成霖

江苏吴越律师事务所

阮成霖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289

    语音问答

  • 1317794

    收听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