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东力,不发生履行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法律依据: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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