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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前发生工伤住院期间补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认定

2019-10-08劳动纠纷收听量2702举报

语音内容:

公司成立之前已经进入公司工作,并以通过劳动力获得劳动报酬为目的,同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这些均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但在公司成立之前,其并不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职工在公司成立前受伤,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法成立的公司,应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准,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中明确载明了公司成立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之规定,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设立中的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不属于合法的用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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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黎

高黎

上海荣谊律师事务所

高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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