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劳动纠纷 > 深圳劳动法工资标准是什么

深圳劳动法工资标准是什么

2020-02-17劳动纠纷收听量10778举报

语音内容:

按照深圳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总休水平比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100元/月。
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以下这些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1、加班工资;
2、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
3、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周凡力

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3848

    语音问答

  • 93668550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