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但对于时间并没有明确的几个小时内的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事故的发生以及责任认定,而非特定的时间范围。比如职工正常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经交警认定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无责任,那么就可认定为工伤。需注意,要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其他符合条件的上下班途中的伤害情形,如因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导致的伤害等,也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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