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后一天可以辞职。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即便只剩最后一天试用期,只要已提前三日告知,就能合法离职。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倒数第二天向单位提交书面辞职通知,注明离职时间为最后一天,那么到了最后一天,劳动者就可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无需单位同意。若单位以各种理由阻拦,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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