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申请并不必然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申请只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表达离职意愿的一种方式。若用人单位同意该申请,双方协商一致,那么辞职申请可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此时劳动合同解除。但在用人单位未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前,劳动合同并未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提交辞职申请后,需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程序等待,期满后劳动关系才会依法解除。所以,辞职申请只是启动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最终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要看用人单位的态度以及是否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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