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外出摔伤一般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要点如下:因工外出:明确是基于工作安排而离开单位所在地。工作原因:外出是为履行工作职责,比如因业务洽谈、出差办事等。在此期间因工作导致的摔伤,如在工作场所因工作活动不慎摔倒,或者因工作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发生意外导致摔伤等,都应认定为工伤。不过,若能证明员工是因个人私自外出非工作目的,且摔伤与工作毫无关联,则不算工伤。所以关键在于外出目的及受伤与工作的关联性认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