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被辞退,工资通常应结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务关系虽不同于劳动关系,但在劳动者提供劳务后,用人单位也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若用人单位拒绝结清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仍未支付,劳动者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总之,用人单位辞退劳务合同员工后,应及时结清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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