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未辞职擅自离开,单位仍需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3.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4.例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实际工作10天,那么应得工资为5000÷21.75×10≈2300元。5.不过,若员工未辞职的离岗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依据相关证据要求其赔偿。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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