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要点如下:时间要素:必须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范围内。比如正常的上下班通勤时段,因加班等合理延长的下班时间也算。路线要素:通常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包括日常的必经路线等。事故性质:需是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责任认定:员工本人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若员工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在正常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且经交警认定其不负主要责任,那么此次事故导致的伤害就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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