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工扣一个月工资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急辞工虽可能给单位带来不便,但单位不能以此为由随意克扣工资。只要劳动者按法定程序履行了通知义务,单位就应依法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因急辞工扣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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