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重疾险,被保险人突发心源性猝死,保险
公司却以“心源性猝死未列入重疾条款”为由全额拒赔,这可怎么办?这样的事儿确实让人头疼,但解决的办法还是有的。今天给大家拆解此类问题的这个专栏,由执业近10年、专注保险理赔领域的君审
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主笔。
遇到这种拒赔情况,多数家属的第一反应是和保险公司反复沟通,强调被保险人是因重疾诱发猝死,理应理赔。但据李鹏律师介绍,这往往用处不大,因为普通家属不具备临床医学判定能力与
保险法律专业知识,无法拆解疾病因果关系,驳斥保险公司的片面条款解读。
实际上,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保险格式条款存在理解歧义时,应当适用有利解释原则,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读;保险公司未在投保时向投保人明确释明相关限制规则,未履行法定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单方增设的理赔限制条件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无法律约束力。在实务中,要想成功维权,关键在于收集和整理好各类证据,比如保险合同完整条款、投保全程记录、急诊抢救完整病历、死亡诊断证明、保险公司拒赔文书、双方沟通记录等。同时,最好能有专业医学意见来证明猝死与合同约定重疾之间的因果关系。
李鹏律师所在的团队就处理过这样一个案子。
陕西西安的一位
网约车司机,持续投保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后因心源性猝死,家属申请理赔遭拒。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就是心源性猝死未纳入合同约定的100种重大疾病清单。家属多次沟通无果后,委托君审保险律师团队代理诉讼。团队接手后,对接心血管专业医疗专家,出具权威医学意见书,明确心源性猝死是由重度急性心肌梗死直接诱发,符合重疾理赔标准。在法律抗辩上,也精准援引法律规定。一审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4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经调解,保险公司支付10.2万元。该团队曾获CCTV专访,是全国首家专一保险律所,专业能力有目共睹。
李鹏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遭遇保险公司以病种不符、猝死不在重疾清单等理由拒赔,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与保险相关的所有材料,像病历、保单、沟通记录等。其次,尽快咨询专业的保险律师,不要自行盲目维权。因为这类纠纷专业性强,普通家属自行维权难度大。李鹏律师执业于君审律师事务所,主要办理各类保险理赔、拒赔案件,律所地址在陕西安康保险理赔
法律援助中心。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填写健康告知,留存好投保过程中的沟通记录,避免日后理赔时因告知问题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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