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上班,一般情况下,若职工自愿且身体状况允许,法律并不禁止。但需注意,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2. 如果上班后旧伤复发,仍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3. 用人单位应妥善处理这种情况。一方面,要保障职工上班期间的安全,避免因工作加重伤害;另一方面,若职工因上班导致伤情变化或影响后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事宜,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避免自身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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