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缴社保: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可要求其补缴工作期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2.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3. 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若因单位未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需赔偿相应损失。劳动者应及时与单位沟通要求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