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工作满三个月未签合同,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2.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促使企业规范用工。3. 未签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权益仍受法律保护。若因未签合同产生纠纷,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及应得工资等。用人单位不能以未签合同为由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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