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公司辞退员工时,员工年假还没休,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2. 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3. 例如,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未休年假5天。则日工资为5000÷21.75≈230元,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为230×5×300% = 3450元。公司需在辞退员工时一并支付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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