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于违法加班的补偿,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按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此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比如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