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商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需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时间、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事项。2. 预告解除: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按此规定解除无需单位批准,但要保留通知证据。3.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可即时解除: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因欺诈等致使合同无效。 暴力威胁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随时解除,还可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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