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签劳动合同离职,工资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出勤月工资来结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即便未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工资的义务。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要件:存在实际的劳动付出以及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明工作事实和工资标准。沟通协商: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工资结算事宜。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法律程序: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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