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未签合同事实的证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者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未签合同,以支持仲裁诉求。权利义务:劳动者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掌握管理的证据。关键要件: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实务建议: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如银行流水、工资条等。保存工作证、工作服、门禁卡等能证明工作身份的物品。整理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排班表等。如有同事,可让其出具证言。准备好这些证据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要求填写仲裁申请书并提交证据材料,等待仲裁委受理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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