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仅说“赔了60万”,不太明确具体所指赔偿的性质及依据。如果是因监狱管理存在过错导致在押人员受伤而给予的赔偿,这属于国家赔偿范畴。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核心分析:若因监狱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在押人员受伤,监狱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权利义务方面,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监狱有赔偿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监狱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且与在押人员受伤有直接因果关系。实务建议:首先要确定受伤原因及监狱方面是否存在过错行为。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受伤现场情况记录、与监狱工作人员沟通记录等。若协商赔偿不成,可向监狱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按照国家赔偿程序,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审查、作出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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