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若用人单位继续用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会发生相应变化。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终止需支付补偿;劳动者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关键构成要件: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或终止用工的事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继续用工的证据。协商解决: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续签事宜。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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