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局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即要求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改正,劳动局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一般会按每人每月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不签合同损害了劳动者权益。法律适用逻辑是通过责令改正和处罚促使单位履行义务。用人单位未签合同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等责任,劳动者有获得合法权益保障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是用人单位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填写投诉登记表。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调查处理,责令单位改正并视情况处罚。若劳动者与单位因未签合同产生纠纷,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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