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试用期没签合同不给工资不合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核心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签订合同并支付工资。未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规定,试用期工资也有明确标准。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关键在于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即便在试用期也受法律保护。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签订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动仲裁则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双倍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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