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3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赔偿标准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立即补订书面合同,若未补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未签订合同期间,用人单位需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用工时间的认定以及是否满足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实务建议:劳动者应收集能证明用工起始时间及工作内容、考勤等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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