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者有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即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若用人单位不续签,符合支付补偿情形。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义务,劳动者有获得补偿权利。关键要件:主要看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劳动者不同意则无补偿;若降低条件或不续签,需支付补偿。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材料。协商补偿:先与单位沟通,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提交申请书、证据等材料,按仲裁程序进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