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而非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欺诈行为破坏了合同订立的真实意思表示基础,受欺诈方基于此可主张撤销合同。权利义务:受欺诈方有撤销权,欺诈方的行为导致合同存在可撤销事由。关键构成要件是欺诈行为的存在,即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实务建议:受欺诈方应尽快收集能证明欺诈行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合同文件、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之诉,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清晰阐述欺诈行为及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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