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历程
赵治国律师本科毕业于
山西大学法学系,是
天津君荐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同时也是天津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自2002年起,他便投身法律工作,专注于争议解决及非诉案件。在这二十余年的职业生涯中,他成功代理了近千起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多次为当事人打赢经济纠纷案件,避免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还常年担任多家
公司法律顾问。
就业服务
合同纠纷:精准出击为委托人追回损失
近期,赵治国律师代理了原告袁先生(化名)诉I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及其
股东中介合同纠纷一案。袁先生为寻求稳定工作,与I公司签订《就业策划指导服务协议书》,并支付了十二万余元“入编”服务费。然而,I公司收取费用后未履行合同,公司“人去楼空”,股东“失联”,袁先生的血汗钱面临打水漂的风险。
接受委托时,案件难点重重。被告全面“失联”,案件进入缺席审理程序,举证责任全在我方;目标公司已是“空壳”,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股东责任穿透困难,股东是“认缴制”空壳且未实际出资。
面对这些难题,赵治国律师构建“三重递进”式诉讼逻辑。首先,锁定合同违约事实与公司责任,准备扎实证据链,证明I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应全额退款。其次,精准适用法律,刺破“认缴制”保护罩,援引《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主张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后,在缺席审理中主导诉讼走向,通过清晰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让合议庭全面准确把握案件核心法律争议点。
最终,
法院判决完全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I公司返还袁先生费用,股东承担
连带责任,诉讼成本由败诉方承担。此案不仅为委托人追回了损失,也警示了不法行为人,彰显了法律的力量。
拍卖合同纠纷:严守规则为客户避免巨额赔偿
赵治国律师还代理了被上诉人J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诉人K机械有限公司、被上诉人
云南曲靖某钢铁公司拍卖合同纠纷二审案。J公司作为拍卖平台,接受L公司委托对设备进行网络公开拍卖,K公司竞得标的后,以设备清单与公告不符、资产被搬移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并要求返还
保证金及赔偿。
对方的诉讼策略试图否定拍卖合同的约束力,主张“虚假陈述”“欺诈”、指控“转移资产”、质疑拍卖程序合法性。
赵治国律师严守“程序合规”与“风险自担”原则。以K公司盖章确认的《
招标公告》锁定其“知晓并接受”状态;系统呈现“风险提示”的完整证据链,明确竞买人的核心义务;驳斥“吨位不符”主张,揭示其商业决策本质;澄清“转移资产”指控,明确违约责任主体;确认拍卖程序合法。
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采纳了我方代理意见,认定拍卖合同合法有效,K公司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案为客户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商业信誉和公开拍卖市场的交易秩序。
二十余年的执业生涯,赵治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不断耕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的使命,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成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更多的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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