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撤销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但受除斥期间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核心分析: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而撤销权属于形成权。撤销权旨在使当事人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若适用诉讼时效,可能导致撤销权长期不行使而无法撤销合同,不利于当事人权益保护。除斥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实务建议:当事人发现可撤销事由后,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的书面材料、视听资料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九十日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法律程序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或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供证据等材料,由相关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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