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玩忽职守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核心分析:主体特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客观上存在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需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收集相关文件、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该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可向其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进行调查处理。若损失重大,可向检察机关报案,由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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