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满足上述特定情形之一,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旨在保护劳动者长期稳定就业权益。权利义务:劳动者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有相应义务。关键在于满足法定工作年限等条件。构成要件: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法定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意自己的入职时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可通过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工作年限。沟通协商:满足条件时,可与用人单位沟通,表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诉求。法律程序: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