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员工依法提出辞职,单位不批准是无效的。员工享有辞职自主权,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序,即可离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辞职权基于法律赋予,以法定通知程序为前提。权利义务:员工有按规定通知单位的义务,单位有在规定时间后办理离职手续的义务。关键要件:一是提前通知,二是通知形式符合规定。实务建议:书面通知:以EMS等可留痕方式向单位发出辞职信,注明辞职时间。留存证据:保留通知的快递底单、邮件记录等。时间届满协商:三十日(试用期三日)后与单位协商办理解除手续,如单位仍不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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