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缴,若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赔偿计算方式通常为劳动者因单位未交社保而遭受的实际损失。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核心分析: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履行此义务构成违约。劳动者因单位未交社保可能产生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养老金待遇受影响等损失。关键在于证明损失与单位未交社保之间的因果关系。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自己因单位未交社保而遭受损失的证据,如医疗票据、因社保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明细等。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单位补缴。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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