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公司协商:首先尝试与公司沟通,明确指出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要求公司及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3. 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能要求支付因未缴纳社保给你造成的损失。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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