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10年6个月,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为10.5×5000 = 52500元;若违法解除,赔偿金则为52500×2 = 105000元。 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