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赔偿几个月工资,需看未签合同的时长。如果未签合同不满一年,从第二个月起计算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赔偿11个月工资。若满一年仍未签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不再支付二倍工资,但之前未签合同期间的赔偿仍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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