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怀孕员工,单位需支付赔偿金。一般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怀孕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在单位工作3年,单位违法辞退,应支付的赔偿金为5000×3×2 = 30000元。2026年的计算标准与现行法律规定一致,关键在于确定员工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以此来准确计算补偿金额。单位不得随意辞退怀孕员工,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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