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工厂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工厂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2. 若工厂搬迁未对劳动合同履行产生实质影响,员工主动离职则没有赔偿;若工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3. 此外,工厂还可能需支付员工的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费用。具体赔偿情况需依据实际的搬迁情形、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员工工作状况等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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