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前通知: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离职都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2. 工作交接: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包括工作进度、文件资料、工作设备等,确保工作顺利过渡。3. 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在离职时结清工资。若因未签合同存在双倍工资争议,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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