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因收受定金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或履行,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时可要求退2万定金并获赔2万。2. 若因支付定金方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一般定金难以退还。但如果能与对方协商一致,对方同意退还定金,则可以退。3.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例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以,要先明确不能买房的原因,再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能否退定金以及如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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