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属于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双方的劳动关系通常会自然结束。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相应报酬等费用,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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