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签订:1. 新员工入职时:企业为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会在新员工入职环节要求签订竞业协议,明确员工在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2. 职位变动时:当员工职位晋升或调整到涉及重要商业机密的岗位,企业可能会重新签订或补充竞业协议,强化保密和竞业限制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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