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后,单位可能给予的补偿如下:1. 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事宜的费用。标准通常为一定月数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6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2. 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也有相应比例,孤寡老人或孤儿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发给其直系亲属。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若为非因工死亡,单位一般会给予一定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具体标准依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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