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胜任工作被开除,是否有赔偿金需视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且已对其进行培训或调岗后,员工仍不胜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经过上述法定程序,直接以员工不胜任为由开除员工,则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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