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17年老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 赔偿金标准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17年工作年限的老员工,经济补偿应为17个月工资,那么赔偿金就是34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 此外,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辞退老员工,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即17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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