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工作三个月未签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应支付两个月二倍工资。2.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虽不用再支付双倍工资,但仍需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权。5. 若因未签合同产生纠纷,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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