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虽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但需补签合同。2. 未交社保赔偿: 用人单位应补缴社保费用。 因未交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等,需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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