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一位患者因“胸痛”紧急前往云南某医院。急诊检查后,患者被诊断为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这是一种极为凶险的心脏疾病,需要迅速进行治疗。医院为患者进行冠状动脉造影检查,结果显示其心脏多条血管存在严重狭窄和钙化病变,情况十分危急。医方随后决定为患者施行“经皮冠状动脉球囊扩张形成术、药物洗脱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并且置入了一根血管支架。然而,手术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状况,患者出现无复流、室颤等情况,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噩耗如晴天霹雳,让患者家属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患者家属在遭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后,陷入了迷茫与无助。他们对患者的死亡原因心存疑虑,不知道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于是,他们找到了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帮助。从医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理解家属的心情,毕竟面对突如其来的悲剧,他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公正的结果。接受委托后,律师迅速行动起来,首先到医院封存了病历,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封存病历可以防止病历被篡改或销毁,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随后,律师对病历进行了仔细研究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凭借丰富的医疗和法律知识,试图从病历中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深入研究病历后,律师代表患者家属向昆明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会前,律师与医院进行了多次坦诚的磋商。在交谈中,律师条理清晰地指出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三大过错。其一,违反治疗指南。根据《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2019)》的规定,医院在患者首次接诊至开始进行PCT手术已经超过了90分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对患者进行PCT手术治疗。这就好比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比赛,医院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关键的“动作”,很可能就会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几率。其二,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医方在术前对患者及家属关于患者的病情告知不够全面和详细。患者和家属有权了解病情的严重程度、治疗方案的选择、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信息,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但在这个案例中,医院没有充分履行这一义务,这无疑让患者和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其三,手术操作失误。在手术中,术者操作不熟练,手术时间过长。开始选择导管型号不当,未能及时开通血道,出现无复流情况后也未进行正确处理,最终导致患者身体机能变差,出现室颤,最终导致抢救无效死亡。手术操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在进行鉴定前,医院认识到了自己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考虑到患者年龄较高、基础病较重等因素,医患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医院当日一次性支付患者家属各项赔偿金26万元,此事一次性了结。对于患者家属来说,这笔赔偿虽然无法弥补他们失去亲人的痛苦,但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他们带来了一些经济上的慰藉。而对于医院来说,和解也避免了进入长时间、高成本的维权程序,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很多启示。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在针对心肌梗死这类危急重症患者时,应当严格遵守诊疗指南,做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履行法定的诊疗义务。而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当遇到医疗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医疗纠纷往往比较复杂且专业,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给我们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建议,帮助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在鉴定前,医患双方均可以聘请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分析研究,尝试达成和解,这样可以避免进入长时间、高成本的维权程序,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希望通过这个案例的分析,能让大家对医疗纠纷有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提醒医疗机构和患者双方都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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