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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患者术后死亡家属维权遇阻,律师介入如何扭转不利局面?

2026.06.18医疗纠纷7人浏览

2020年8月7日,68岁的肝癌患者张某因“肝硬化失代偿期”入住某市一家医院。医院术前讨论后进行了“肝部分切除+脾切除+胆囊切除”手术。然而,术中出血量高达6000mL,患者当日17:25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家属认为医院在患者血小板极低、长期服用抗凝药的情况下仓促手术,可能构成重大医疗过错,要求赔偿。而医院则以“家属拒绝尸检、死因不明”为由拒绝赔偿。一审法院竟以“原告未提交鉴定意见,举证不足”为由驳回全部诉请,家属陷入了绝望的维权困境。此时,家属直观判断医院手术有问题,但不知如何从法律角度证明,也不了解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
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的邓庆奋律师接受委托后,从专业的法律和医学角度重新审视这个案件。他迅速梳理案情,发现了几个关键的突破口。
邓律师发现一审法院在患方已明确提出鉴定申请的情况下,未依法委托医疗损害鉴定,径直以“举证不足”驳回诉请,这构成了严重的程序违法。普通人往往认为一审判决就是结论,很难想到其中存在程序上的问题。但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一眼就看穿了这个漏洞。在二审中,邓律师以此为上诉核心理由,最终梅州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为后续的实体审理扫清了障碍。
在重审阶段,邓律师继续深入挖掘证据。他申请法院封存全部病历,固定“病历签名缺失、术中记录矛盾”等瑕疵证据,防止医院补正或隐匿。同时,他申请法院委托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与因果关系鉴定。针对医院“拒尸检即免责”的抗辩,邓律师援引《民法典》第1218条及《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26条,论证“尸检不是医疗过错鉴定的唯一前提”,成功排除了医院的免责主张。这些专业的法律条文和论证思路,是普通人很难想到和运用的。
2023年2月8日,鉴定意见认定:医方存在术前评估不足、替代方案告知不充分、术中止血处置欠及时的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庭审中,医院坚持至多10%补偿比例(约5万余元)。而邓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强调鉴定意见已依据完整病历得出明确结论,法院应依法采信,并结合医院“原则性错误”,请求按44%比例赔偿约40万元。最终,2023年5月15日,法院判决医院承担20%赔偿责任,赔偿原告198,289.01元。在鉴定意见认定“次要责任”(通常赔偿比例为10%-15%)的情况下,本案实际赔偿比例接近25%,总金额较医院提出的方案高出很多。
邓庆奋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广东医科大学,拥有法学+医学双学位,是业内稀缺的复合型专业律师。他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在医疗纠纷维权领域造诣深厚。他不仅精通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还熟稔临床诊疗规范、病历取证、医疗过错鉴定及司法鉴定全流程。面对医疗纠纷时,他能将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完美结合,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找到普通人看不到的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
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大家遇到法律纠纷时,不要急于下判断,更不要放弃维权。普通人的直觉和经验可能有很大局限性,换个角度看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当自己无法理清案件头绪时,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和家属要注意及时封存病历,保留好各种证据。同时,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程序,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轻易相信医院的一面之词,也不要被复杂的法律条文和程序吓倒。
如果你遇到了法律纠纷却不知如何处理,不妨考虑咨询专业律师。邓庆奋律师秉持“证据先行、精细化办案,诉诉机会只有一次”的核心办案理念,擅长突破鉴定僵局、打破免责抗辩、扭转不利局面,始终以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他拥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你提供精准、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邓庆奋律师是广东才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为14419201510044176,执业年限11年。他同时担任东莞市律协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医疗损害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职业病理赔、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出色的表现。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他咨询。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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